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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与环境管理条例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206 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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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医学教育中心是临床技能操作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心的安全是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进入中心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一、中心的安全与环境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各技能室安全环境职责明确到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临床技能中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学生进入技能室时,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技能室规章制度,注意保护环境卫生。

    二、各项临床技能训练要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违章操作;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学习。

    三、大型模拟教学设备由专人维护和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四、使用技能训练室及其设备需经中心设备管理人员许可,并实行设备使用登记和完好交接。因违规操作而导致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

    五、技能室设备和物品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操作结束后,应在中心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做好训练场地及所用过的设备的清洁、整理,并安全有序地存放好。

    六、保持技能室环境整洁,设备摆放整齐有序,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杂物,阻碍安全通过。

    七、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妨碍消防器材的取用。中心负责人员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八、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操作训练结束后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闸,关好门窗,防止被盗、失火,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问题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损伤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同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中心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妥善处理。

    规章制度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