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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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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16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 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

    生数

    推免

    接收数

    上线数

    (含夏令营)

    复试

    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临床医学

    学术

    学位

    55

    55

    195

    ---

    330

    83

    4

    58(含夏令营6)

    (202-47-13):164=

    1:1.15

    专业

    学位

    55

    55

    195

    ---

    335

    110

    10

    29七年制

    99(含夏令营13)

    药学

    (学术学位)

    55

    55

    90

    90

    330

    6

    3

    5

    护理学

    (学术学位)

    55

    55

    195

    ---

    330

    3

    1

    2

    合计

    ---

    ---

    ---

    ---

    ---

    202

    47

    164

    注:此复试比例仅为报考学院过线生复试比例,未包含接收校外调剂生人数。接收校外调剂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招生总指标的20%。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唐其柱

    副组长:王卫星

    成员:林青  周清泉  魏晓洁 

    职责: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复试细则、划定分数线、组织成立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培训、组织完成复试录取以及做好服务考生等相关工作。

    (二)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内、外科按三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科主任或学科教学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余按二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教研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安排复试秘书1人协助组长做好记录,完成复试工作。本专业所有具备2016年招收硕士生资格且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的研究生导师均为复试小组成员。

    职责:具体完成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的测试、评分、评语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秘书汇总后计算平均分,根据考生的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根据招生指标及综合成绩排序,提出以下意见,组长签名。复试意见如下:

    1. 同意录取为学术学位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

    2. 建议调剂相关专业。

    3. 不同意录取。

     

    三、复试安排

    (一) 时间、地点

    1. 报到

    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教学区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2. 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1日下午2:30—4:30

    地点:教学区教学楼

    各复试小组自主命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监考及阅卷工作。

    3. 面试

    时间:3月22日—3月25日

    地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拥有全程录音录像功能的会议室完成(报到时详见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报考临床医学专硕往届考生须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医学检验专业除外)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报到单”,考生凭“复试报到单”按要求到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考生不按时报到及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及评分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面试包括英语测试与综合面试两个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治学态度、实际动手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由复试小组秘书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复试小组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进行综合面试时,复试小组应充分结合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特点与要求,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 评分: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核算

       在初、复试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占10%,综合面试占20%)。以此作为录取与否和确定享有基本奖学金及其等级的依据。

       初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0%

    (三)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由复试小组根据招生指标由高到低选择考生,确定导师,完成双向选择。

       有意愿参与“1+4”硕博连读方案的考生,在复试时接受考核并确定人选(推免生在选拔范围内);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培养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各方面,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形式: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和学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考核方式

    1. 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时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3. 函调的考生现时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六、调剂复试

       在符合武汉大学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院实际生源情况,总分达到335分的考生可双向调剂。 

    (一)接收校内调剂

    1. 校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2.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上学院及调出学院复试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二)接收校外调剂

        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中择优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20%),调剂生的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国内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生须经复试小组的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笔试科目,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  

     

    七、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录取

        录取原则上参照“武大研字〔2012〕40号”文件执行;和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完成资格审查及体检;须与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小组的复试,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其录取工作。

     

    八、录取类别及奖学金学生的确定

    (一)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非定向培养: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属于非定向培养。

    (二)学费及奖学金

    1.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2. 所有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九、初录结果公示

       初录名单将4月1日左右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yanjiusheng88455@126.com

    复试学生请加群: QQ 479929363(实名验证)

    附:复试名单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