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昨日上午10点,嘉鱼县70岁的新农合患者段茂吉,在省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其出院结算清单上显示住院共花费104964.67元,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60664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14399.42元,个人自费29901.25元。他的本次看病报销比例达到71.5%。段爹爹成为我省第一位享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的患者。
段爹爹因患肺部肿瘤11月4日从嘉鱼县转诊到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治疗痊愈。昨日在出院结算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老人和家属,由于医院实现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的新农合基本报销与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款都由该院垫付,事后,再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分别向该院支付相应费用,老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就可出院。交纳自付费用后,段爹爹一家人愉快出院。“广大农村患者在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后,通过大病保险又进一步降低了看病负担。但以往报销不便利,需要患者出院时先垫付,再回乡报销。”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俊超表示,为减轻患者的垫付压力,探索更人性化的服务,提高大病保险报销的便利性和及时性,我省大力推进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赔付“一站式”结算。
目前,新农合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已与保险公司互联互通,实现了参合农民基础信息、诊疗信息、补偿信息共享和大病保险费用审核的自动化。继省人民医院成功启动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后,明年3月前,其他33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将实现患者出院即时报销。届时,省内参合患者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就医时,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合作医疗卡以及转诊手续,出院时即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报销。到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完成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
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全省启动。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每年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一定金额作为大病保险基金,并招标确定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参合患者经新农合基本报销之后,自付的合规费用仍超过起付线的,超过的部分都能获得大病保险赔付。据省卫生计生委统计,大病保险已覆盖3900万参合农民,2013年、2014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总支出15.3亿元,分别赔付14.9国家级人才和22.2国家级人才,患者的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提高约12个百分点,最高赔付额近50万元。今年,截至9月底,大病保险已赔付3.84亿元。(来源于12月4日《湖北日报》 记者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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