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HCV在1989年被确认为丙型肝炎的元凶,主要经输血或血制品途径传播。有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我国HCV感染率达3.2%,自从对献血者开展HCV-RNA测定后,输血后HCV感染率已减少到0.1%。
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6-7天。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症状较少,无黄疸,所以很少有患者在急性期就诊。HCV感染不像甲型肝炎能自愈,80%-85%急性HCV感染转为慢性感染,随后又有20%演变为肝硬化,5%发展为肝癌。因此,感染HCV后应引起高度重视,应“小题大做”。
丙型肝炎的治疗目标是:清除体内HCV,改善肝脏炎症反应,阻止进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目前治疗丙型肝炎全世界只有一个标准方案,即干扰素联合病毒唑。
丙型肝炎的治疗效果与乙型肝炎不同,HCV可能从体内完全清除,一般用PEG干扰素ɑ-2a 180u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每日病毒唑1000-1200mg口服,治疗24周至48周后,80%-90%治疗成功,但若为HCVⅠ型感染,治疗成功率只达50%-60%。现在我国尚缺乏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式批准的HCV基因分型的诊断试剂。但国外研究证明基因型是最重要的疗效预测因素,可以大致决定疗程;早期病毒学应答是最基本的疗效预测因素,可以预测满意疗效。快速病毒学应答则是最有效的疗效预测工具,可以鼓励患者全程治疗。获得快速病毒学应答的丙型肝炎患者,将来出现持续病毒学应答者可高达90%,反之,将来出现持续病毒学应答者仅达50%。
但在PEG干扰素联合病毒唑治疗期间,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流感样症状,骨髓抑制,甲状腺疾病及精神症状。少数患者不良反应很严重,往往影响依从性。分述如下:
1、流感症状群 可在睡前注射PEG干扰素或在注射时同时服用一片感冒药以减轻症状。随着病程持续,此类症状会逐渐减轻或消失。
2、一过性骨髓抑制 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应注意血常规监测。如白细胞下降明显,一般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如果中性粒细胞低于0.5×109/L,血小板低于30×109/L,则应停用PEG干扰素。
3、干扰素可诱导自身抗体的产生,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胰岛素抗体和抗核抗体,多数情况下无明显临床表现,但应每3个月监测。
4、干扰素可引起抑郁、妄想、焦虑等精神症状,因此,使用干扰素前应评估精神症状,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对症状重者应及时停用PEG干扰素,抗抑郁药可缓解此类不良反应。
5、 溶血性贫血当血红蛋白降至100g/L病毒唑应减量,若降至80g/L,应停用病毒唑。病毒唑是合成的核苷类药物,有致畸的可能性,若考虑生育者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内应采取避孕措施。
虽然PEG干扰素ɑ-2a治疗丙型肝炎疗效确切,但其价格昂贵,不少患者往往因为经济原因不能保证疗程,因此,如何即保证丙型肝炎的疗效,又减少医疗费用的确是广大丙型肝炎患者难以回避的现实。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感染科
江应安 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