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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我省居民可主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主)
    抗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六成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196 时间: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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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电话:(027)88327529
      本报讯 我省去年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中,由抗菌药物引起的约占60%。昨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布报告电话,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据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星主任介绍,2003年该中心共收到3349人次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共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病例报告3125份。其中,约60%的不良反应为抗菌药物引起,另外依次为消化系统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生物制品和中药制剂。
      以上报告中的不良反应,涉及到皮肤、呼吸、消化、神经、循环等多个系统,有的病例同时出现多种不良反应。其中以过敏反应最频繁,大多数不良反应在停药后或经抗过敏治疗后均能痊愈;有些比较严重,损害了肝肾功能,甚至引起休克等严重后果。
      于星主任介绍,15日,国家已颁布并施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范了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国家监测中心将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大众安全用药进行指导。
      于星主任指出,因为药品本身寻在一定毒性,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市民必须树立“用药有风险”的意识。使用药品前一定要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观看说明书中关于不良反应一栏中罗列的各种症状,若出现与说明书中类似反应或说明书中未罗列的其它情况即可向上述部门报告。
      接受报告的机构: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