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部分博士生指导教师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2]62号)及“武汉大学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5年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导师资格及招生指标
(一)通过“入学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须在201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外公布招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遴选2015年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中,完全符合上岗资格。
2. 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结果未出现不合格现象。
3. 近三年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均达到大学平均就业率。
4. 到2015年7月已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
具有2015年通过“入学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具体见“武汉大学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
(二)符合招生导师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以“入学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为1名,并占招生导师2015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三、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备《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名条件。
(二)已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目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
(三)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研究生毕业,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
(四)报考类别一般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将档案、组织、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武汉大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进入培养阶段后,不允许修改培养类别,且只能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四、选拔录取工作安排
(一)报名
1.考生按《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的时间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
2. 填写网报信息时请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入学考核”, 在报考类别栏目中
选择“非定向”。
(二)提交申请材料与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 参加“入学考核”的考生在2014年11月25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包含:
① 《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申请表》1份;
② 《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③ 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④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⑤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⑥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
⑦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⑧ 各类外语等级证书。
2. 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三)背景评估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生背景材料评分细则,由“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根据评估得分,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学考核备选考生名单,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考核前在学院网页上对外公示。
(四)综合考核
由“入学考核小组”对通过背景评估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初录名单。
1. 形式、内容与评分
① 外语考核(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20%;
② 基础考核,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及系统的知识结构,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别考核专业基础及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30%
③ 能力考核,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可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占入学总成绩的50%。
2. 成绩评定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为外语考核、基础考核与能力考核成绩之和。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外语考核成绩×20% +(基础考核成绩总分/2)×30%+能力考核成绩×50%
3. 时间:2014年12月8-9日
4. 地点: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五)录取及公示
初录考生情况将公示三天后,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查。
五、报名参加入学考核未通过背景评估或通过背景评估但没有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考试方式可自动转换为“普通招考”,但不得修改报考导师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件1:背景评估细则及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
附件2: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申请表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