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专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继续坚持“稳定规模,评聘分开,动态上岗”的原则,认真开展2015年新增导师遴选及在院导师岗位审核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拟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
1.《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书》或《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书》。
2.《武汉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或《武汉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表内贴1寸免冠近照。
3.《武汉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到帐经费分解表》,如有,请提交。
4.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2015年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专业,申请人姓名)。
(2)目录(与申请表中所填内容顺序一致)。
(3)身份证、职称证、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4)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表格填写顺序装订;论文复印时应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并在申报者姓名处用记号笔做记号;SCI必须附检索证明)。
(5)科研经费复印件,包括经费本封面及经费使用记录、批文、合同等(按照表格填写顺序装订)。
5.所有表格及相应材料用宋体五号字填写,A4纸打印、复印、装订。
6.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需按照表格内填写顺序装入一个资料袋中,与复印件一并提交, 且注明专业、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在院导师岗位审核
1.《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1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年报表》。
2.2013年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年报表所填顺序装订;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为有效,复印时要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和 论文全文,并在申报者姓名处用记号笔做记号;SCI必须附检索证明)。
3.目前在研的科研经费复印件,包括经费本封面及经费使用记录、批文等(按照年报表所填顺序装订)。
4.所有表格及相应材料用宋体五号字填写,A4纸打印、复印、装订,以科室为单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1.时间:2月18日(周二)下午,各学科、专业按不同时段提交材料。
2:00 - 3:30 心内、消化、呼吸、肾内、内分泌、血液、传染、超声、老年病、肿瘤、神经、精神
3:30 - 4:30 妇产、儿科、眼科、耳鼻喉、皮肤、检验、放射、中西医、口腔、药学、护理
4:30 - 5:30 普外、泌外、骨外、胸外、脑外、整形、麻醉、重症、急诊
2.地点:教学区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三、补充说明
1.在院导师指在2014年及以前参与研究生招生的导师。
2.请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版表格以“专业-姓名”命名打包,于2月18日下午2:00前发至邮箱:yanjiusheng88455@126.com
3.相关表格可在“人民医院网-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下载中心”中下载。
4.联系电话:88455
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