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以及《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要求,武汉大学定于2015年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评估。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评估目标的实现,根据武汉大学医学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布置如下:
1. 分别以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为单位,按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2. 所有内容需分类在excel表格中单独列表统计;
3. 请在10月15日12点前完成相关材料的统计,并将电子版表格打包发送至yanjiusheng88455@126.com,纸质版材料交教学楼109室。
教学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