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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198 时间: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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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科: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以及《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要求,武汉大学定于2015年对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评估。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评估目标的实现,根据武汉大学医学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布置如下:

    1.  分别以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为单位,按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2.  所有内容需分类在excel表格中单独列表统计;

    3.  请在10月15日12点前完成相关材料的统计,并将电子版表格打包发送至yanjiusheng88455@126.com,纸质版材料交教学楼109室。

     

    教学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各学科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新闻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