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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岗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626 时间: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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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科、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继续坚持“稳定规模,评聘分开,动态上岗”的原则,认真开展2018年新增导师遴选及在院导师岗位审核工作(《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及在院导师上岗条件》见附件1)。

           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拟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

    1.《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2)或《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3)。

    2.《武汉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4)或《武汉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5),表内贴1寸免冠近照。

    3.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2018年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专业,申请人姓名)。

     (2)目录(与申请表中所填内容顺序一致)。

     (3)身份证、职称证、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4)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表格填写顺序装订;论文复印时应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并在申报者姓名处用记号笔做记号;SCI必须附含分区信息的检索证明)。

     (5)科研经费复印件,包括经费本封面及经费使用记录、批文、合同等(按照表格填写顺序装订)。

       4.所有表格及相应材料用宋体五号字填写,A4纸打印、复印、装订。

       5.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需按照表格内填写顺序装入一个资料袋中,与复印件一并提交, 且注明专业、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在院导师岗位审核

    1.《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年报表》(见附件6)。

    2.目前在研的科研经费复印件,包括经费本封面及经费使用记录、余额、批文等(按照《年报表》所填顺序装订)。

    3.2016年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年报表所填顺序装订;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为有效,复印时要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并在申报者姓名处用记号笔做记号;SCI必须附检索证明)。

     4.所有表格及相应材料用宋体五号字填写,A4纸打印、复印、装订,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2日(周三)下午 2:00 — 5:00(为避免扎堆,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效率,请各学科、专业按不同时段提交材料。

           2:00 - 3:00 心内、消化、呼吸、肾内、内分泌、血液、传染、超声、老年病、肿瘤、神经、精神

           3:00 - 4:00 妇产、儿科、眼科、耳鼻喉、皮肤、检验、放射、中西医、口腔、药学、护理

           4:00 - 5:00 普外、泌外、骨外、胸外、脑外、整形、麻醉、重症、急诊)

      2.地点:教学楼117室

      三、补充说明

     1.在院导师指在2016年及以前参与过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导师。

     2.请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版表格以“专业-姓名”命名打包,于4月12日前发至邮箱:yanjiusheng88455@126.com

     3.相关附件表格可在医院OA系统或“人民医院网-医学教育-下载中心”中下载。

      4.联系电话:88884

           

        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及在院导师上岗条件

    附件2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书》

    附件3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拟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书》

    附件4 《武汉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附件5 《武汉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6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导师2016年工作年报表》

    附件7  武汉大学医学部《关于加强临床医学专业临床教学工作的实施办法》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