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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2018年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推免细则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908 时间: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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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和医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结合第一临床学院具体实际,本着“严格、公开、规范、引导”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办公室主任、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本科生办公室老师及年级辅导员为成员。

    组  长:唐其柱 万红慧

    副组长:王卫星 董卫国

    组  员:杨芒 杨劲 罗瑾 周清泉 关超 梅志忠

    二、工作职责

    1. 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

    2. 向学生宣传学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

    3. 审核推荐免试学生资格;

    4.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并进行院内公示;

    5. 提交推荐免试学生名单,上报医学部审批。

    三、推荐免试条件

    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医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实施细则

    1.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创新学分评审结果,结合医学部创新学分复审要求,组织创新学分复审并公示;

    2.  根据推荐指标,按医学部下发学习成绩排名综合创新学分复审成绩从高到低和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入围同学名单并公示;

    3.  确定最终推荐免试同学名单并上报医学部;

    4. 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同学需按相关规定完成学业,遵守学校相关纪律,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学院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报学校备案。

    5. 推荐名额以医学部分配为准。

    6. 公示期不少于10工作日。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