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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临床见习教学要求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829 时间: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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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教学是指临床课程实施过程中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学生感性认识为主要目的的临床观察和初步操作实践。见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桥梁。见习教学对于医学生加深和巩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一、见习准备

    1. 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教研室在学期开始前组织集体备课,确定本学期见习课内容、时间和专职带教老师。一旦确定,不得轻易更改,确需改动的应由教研室提出,报教学办公室批准。

    2. 见习课带教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由具备三年及以上住院医师资历的教师担任。为保证见习效果,一名老师一次见习带教学生不得超过15名。

    3. 见习带教老师必须参加相关理论课的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以保证见习教学与理论课教授内容的一致性、互补性。

    4. 带教老师应事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见习的病种、床位,并对病人做好支持培养未来医学人才的思想工作。病区教学干事及管床医生应予以配合,必要时请病区主任协调,以保证见习的顺利完成。

    5. 带教老师应事先填写见习教案,明确本次见习的案例、见习目的、教学内容、步骤、时间分配、需强调的重点。

    6. 每次见习的具体时间、地点要事先明确,通知学生。

    二、过程要求

    1. 带教老师检查并记录学生的考勤,带教开始时简单说明本次见习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2. 见习带教内容应包括临床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示范、相关医学资料展示,病史综合分析讨论。教师组织病例讨论时应在简要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知识,分析该病种的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要点,特别是重要体征的意义及检查方法。

    3. 见习结束前应预约见习下次授课内容的病种,并复查考勤,注明迟到、早退、缺课的学生。

    4. 在带教中应注意以身作则,体现对病人的关爱,并自然地结合医德医风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5. 见习教学工程中,应组织阶段理论或实践考核,其成绩可占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的30%。

    三、课后小结

    1. 见习结束后,教师根据实际带教情况填写见习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见习小结,包括需要在今后的课程教学中加以注意的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效果。

    2. 凡承担见习带教的教师,要负责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试题及成绩分析。

    教务管理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