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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临床学院关于接收外校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3144 时间: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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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现对我院接收外校学生实习规定如下:

    一、我院原则上接收省属及以上级别医药院校大学本科学生实习。

    二、凡接收本校学生实习的科室,原则上不再接受外校学生实习。

    三、凡来我院联系实习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实习申请、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并附盖有公章的学校联系函,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四、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外校学生实习。

    五、我院接收外校学生实习时间为每年3、6、9、12月;实习费按标准由联系实习单位或个人交学院计财处。

    六、外校学生来院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及科室管理。

    七、实习结束后,由实习科室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在学生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交教学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实习医院鉴定。

    八、由学院同意并接收的外校学生实习等教学工作,将纳入该科教学任务,并行考核、评估。

    九、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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