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其柱
副组长:王卫星
成 员:林青 杨劲 周清泉 魏晓洁
职 责:负责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
2.复试小组
组 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不少于3名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的若干复试小组(招生导师必须参加);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 责:完成考生背景评估及综合面试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考察考生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及分数,汇总后计算平均分;并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相关专业、不同意录取等意见;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组长签名。
三、招生计划
接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16年招生总规模的40%,其中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接收推免生总数的70%。进入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可招收直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
四、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1. “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9月22日起,考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可通过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建议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2. 学院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的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获得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通知。
六、复试安排
1. 现场面试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2:30-5:30
2. 现场面试地点:第一临床学院学术活动中心七楼会议室
3.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推免生”QQ群:224094591。
4. 外地考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面试,可采取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复试要求及评分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
1. 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小组记录员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满分100分。
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利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出题)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系统知识掌握情况、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3.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百分制)=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八、录取
1. 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公示结果
接收推免生的结果将于10月22日公示一周,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10月29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027-88041919-88884。
公示结果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3. 录取
①公示无异议后,由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统一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②考生应复试后24小时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复试后24小时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③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在人民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导师的确定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研究方向所对应的导师,待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后,采用双向选择,由复试小组按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导师。
十、推免生奖励措施
1.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3. 学院奖励
在大学给予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基础上,学院对录取的全国重点大学推免生给予以下奖励:
① 推免生奖励金:5000/人。
② 报销参加复试的单程交通费。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