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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公告】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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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拟对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RMZB-15A-X002

    二、采购内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及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软件厂家的相关软件著作权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提供应用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品牌只允许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磋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参与磋商的仅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磋商或厂家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参与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业绩要求:(1)系统的成功案例数:有相关软件的研发实施经验,做过的三级甲等医院不少于3家(注:必须是该医院正在使用的系统)的案例,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和验收报告)。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 10 15 日起至 2015 年  10 21 日止

                  每天 8:30~11:30 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招标办(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学术活动中心903室)

    六、磋商时间:    2015年 10 2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携带磋商文件出席磋商会

    七、开标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2楼小会议室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携带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外地公司本地分公司营业执照;

    6.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代表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外地公司在汉办事处,无法携带本公司以上资料原件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8.外地公司在汉无办事处,无法亲自来报名的,可先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m_zbb@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办;磋商当天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磋商现场,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磋商;

    9.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

    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报名前请填写好《报名资料自查表》,见附件一
    2. 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  敬请磋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
    4. 磋商前,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除响应文件外另准备);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磋商将被拒绝。
    5. 本项目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处投诉。

    联系方式:招标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晏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1360 

    投诉联系人: 陈老师       投诉电话:(027) 88041911-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