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对东院区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RMZB-16A-Q005
2、招标内容:
1)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数量:2100个
2)2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数量:700个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东院区灭火器采购项目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 人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具备行业的执业资格(消防器材经营许可证或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为本单位生产或已取得生产厂家代理唯一授权。异地厂商须在武汉设有办事机构并配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3) 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制造商要求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出厂的合格证;
4) 在武汉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公司级机构;外省市的单位必须在湖北省公安厅登记、备案,并在武汉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安装、售后服务机构;
5)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6)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查询函);
7)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9月 1日起至 2016 年9月7日止
每天 8:30~12:00 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招标办(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学术活动中心905室)
6、开标时间: 2016年9月8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
7、开标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703会议室
8、本项目中标服务费1000元
携带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代表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外地公司本地分公司营业执照;
7)外地公司在汉办事处,无法携带本公司以上资料原件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8)外地公司在汉无办事处,无法亲自来报名的,可先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m_zbb@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办;开标当天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投标;
9)其他与投标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报名前请填写好《报名资料自查表》,见附件1
2. 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敬请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4. 开标前,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除投标文件外另准备);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处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晏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1360
投诉联系人: 陈老师 投诉电话:(027)88041911-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