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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公告】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服务项目
    发布: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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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对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RMCG-18B-F005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服务内容:

    3、服务期: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年度服务量。如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完工期:40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3)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每天 8:3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学术活动中心902室)

    六、磋商时间: 2018 年 3 月 30 日 9:0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

    七、磋商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703会议室

    八、凡是领取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通知招投标办公室。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携带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提供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料;

    4)外地公司在汉无办事处的,可先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m_zbb@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办;开标当天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磋商现场,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磋商;

    5)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报名前请填写好《报名资料自查表》,见附件1

    2.  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敬请投标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

    4. 开标前,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除磋商响应文件外另准备);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处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晏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1360 

    投诉联系人: 陈主任       投诉电话:(027)88041911-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