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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公告】招标代理机构 (货物、服务类)
    发布:招投标办公室 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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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对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征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征集响应人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1、工作内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需要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咨询服务等工作。

    2、征集响应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已通过政府采购备案注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备案;

    5)从2015年1月1日(以委托协议和中标公告截图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采购金额500万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6)具备不少于2人的招标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与征集(征集响应人自行承诺):

    1)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4)近两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本次征集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分公司名义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4月28日 17时(北京时间)

    6、征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9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响应人代表需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5)外地公司在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征集响应人单位、法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7)其他与征集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

    8)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携带原件备查)(原件);

    9)征集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征集响应人注意事项:

    1)征集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如有弄虚作假情形,不论何时,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资格;

    2)说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征集,征集人有权直接确定不特定数量的单位进入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库;也可以确定不特定数量的单位进入投标环节,按投标评审结果进入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