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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公告】消防灭火器材检修维护项目
    发布: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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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需对全院在用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检修和维护,现就该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

    1、项目编号:RMCG-18B-F001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消防灭火器材检修维护项目

        服 务 期:三年

        维护完成工期:自合同签订起20个日历天

        预算价:30.75万元

        本院及东院灭火器检修维护预估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干粉灭火器(4KG)

    2700

    2

    CO2灭火器(2KG)

    1800

    3

     干粉推车(35KG)

    26

    4

    推车式水基型(45kG)

    3

     

    合   计

    4529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消防设施维护、检修保养和检测,或者具有生产灭火器材资质的生产厂家。

    3)提供检修维护人员灭火器安装、维修的上岗培训证书;

    4)必须取得经过消防有关部门颁发的维修检测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6)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

          每天 8:3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5、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招标办(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学术活动中心902室)

    6、磋商时间: 2017年 1 月 18 日  9  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

    7、磋商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702会议室

    8、凡是领取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前两日通知招投标办公室。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携带报名资料

    1) 《报名资料自查表》(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税务登记证副本;

    5)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外地公司在汉办事处,无法携带本公司以上资料原件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7)外地公司在汉无办事处,无法亲自来报名的,可先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m_zbb@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办;开标当天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磋商现场,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磋商;

    8)其他与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报名前请填写好《报名资料自查表》,见附件1

    2. 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敬请投标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

    4. 开标前,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除磋商响应文件外另准备);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处投诉。

    招标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晏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1360  

    投诉联系人: 陈主任       投诉电话:(027)88041911-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