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本次大会上,我院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
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创建工作的国内最高荣誉,是具有标杆性、示范性的称号,其创建成功对于医院的发展、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坚持抓紧抓好,先后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我院在连续6届获评“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湖北省文明办正式推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医院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院长、院党委书记唐其柱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工作动员会、部署会,并亲自统筹协调指导创建准备情况。院内各部门行动积极,分工协作,确保了各项创建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鞭策我们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文明建设工作的动力。我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积极探索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一切为病人 为病人一切 为一切病人”的办院理念,持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水平,为实现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医院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丰厚道德滋养! (杜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