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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院党委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854 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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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11月27日下午,中共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委员会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万红慧书记、王高华院长及全体在院院领导、院长助理、党群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参加学习,并就推动医院法治建设开展热烈讨论。

    余锂镭副书记领学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调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及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十一个坚持”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战略思想。

    王高华院长、朱嘉龙副院长作为代表先后发言,分享交流学习体会与感受。

    王高华院长表示,当前医院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结合的新阶段。一方面,要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办院。守法和安全是立院之本。医院所有的生产和管理行为,都必须放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做到依法办院、依法执业、依法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全院职工的法治意识教育,在法治框架内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推动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朱嘉龙副院长表示,为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职工幸福的家园”。医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加大关爱员工力度,持续把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心好、维护好、 发展好。新冠疫情期间,院党委第一时间组建关爱员工组,全方位关爱一线医护人员,为他们构筑起牢不可破的“大后方”。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医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谋划设立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用法治保障全院职工安居乐业。

    万红慧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就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推进依法治院,提出4点要求。

    一是重要。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围绕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结合推进依法治院、提升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来思考和理解。

    二是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自觉作为全面依法治院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是学习。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一是坚定做到“两个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大方向。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医院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时要强化对全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的教育和引导,日常工作和生活都要依法依规。

    四是落实。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住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自觉把医院各项工作放在法治的框架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无论是医院“三重一大”事项,还是日常管理工作,都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来进行,做到有效规避风险、推进医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文/图 龚雨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