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名单,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复查,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医院还通过湖北省文明委复查,蝉联“湖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国省市区”四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集体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体现一家单位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奖项,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
自2015年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连续两届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医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办院理念,按照“走在前列、追求卓越,持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培育优秀的医院文化;不断提升职工的文明素养,营造医院的文明形象”的创建思路,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为实现建设“人民满意的医院 职工幸福的家园”的医院愿景,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医院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丰厚道德滋养。2017年以来,医院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人文建设品牌医院”“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一批优秀典型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卫健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称号,医院文明程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今年9月,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考核组来院,对我院2018-2020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复查考核组来院督导检查期间,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检查、测评和评估。医院依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要求,对近三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资料准备,充分展示了我院自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尤其是荣膺“国省市区”四级文明单位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进展与成绩。(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