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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 总第118期 主办: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党委宣传部
    本期责任编辑:邹亚琴
    万红慧书记当选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首任会长
    发布: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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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12月19日,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汉召开。经过无记名投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万红慧当选为学会首任会长。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姜健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来自全省各地的66名会员代表参加大会。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黎桦主持会议。

    万红慧书记作为大会召集人报告了筹备工作情况。他表示,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的成立,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卫生健康工作者自身责任的迫切需要、是初心和使命的迫切需要。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的成立,可以有效地将卫生健康理论研究人员、医疗实务工作者和司法部门的研究者组织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时代主题,落实湖北省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卫生法治建设,聚焦医疗改革,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助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湖北省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出力。

    在解释了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与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关系后,万红慧书记对学会第一届领导机构和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事宜、本次大会的准备工作、学会章程的起草、会员的发展情况等逐一做了说明。

    黎桦对《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章程》、《会费标准、财务管理制度》的起草做了说明。全体会员代表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第一届选举办法》《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章程》《会费标准、财务管理制度》《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理事会制度》《秘书处管理制度》等文件。

    经过无记名投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万红慧书记当选为学会首任会长,黎桦、李新天、郭泽强、乐虹、赵敏、李艺虹当选为副会长。

    万红慧会长当选后表示,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学会的宗旨,按章程履行好职责,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理论研究、培训和实践,着力服务于湖北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维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维护卫生健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发挥卫生健康法律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人员的卫生法律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出谋划策。学会将开展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章程要求,规范管理,完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学会《章程》,充分履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坚持依法办会,在运行的过程中补齐制度短板。坚持按制度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凡学会重大工作事项提出方案后报理事会审议决定。坚持真管真严、常管长严,着力提高学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是提升学术能力,推动创新发展。学术交流是推动创新的源头之一, 借助学会人才荟萃和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独特优势,积极搭建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学术交流平台,不断加强学会学术能力建设,以推进科技创新。通过发挥学术交流在引领卫生健康法学创新方向、启迪创新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中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卫生健康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持续推进学术精品行动、健康科普行动、对口帮扶行动、服务关爱行动。搭建公开、透明的卫生健康法律建设平台。

    三是努力打造精品学会,服务经济社会。学会将依托原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团队,发挥他们在国内的影响力,打造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这个新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机遇意识、品牌意识和发展意识,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整合学会的优质资源,积极与医院、司法等部门互动联动,围绕湖北省医疗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服务社会:第一,凝聚省内高校学者、法官、律师及医生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研究工作,搭建医疗法学跨界合作、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学术交流平台;第二,关注医疗卫生立法,积极参与地方性立法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建议;第三,针对湖北卫生法治实践中的问题,提供智库方案,为政府决策服务;第四,提供卫生健康法律培训、宣传或者咨询等社会服务,在医改、疫情防控和反四风上积极发声,弘扬正气,为构建和谐司法和平安医院而努力。

    四是高质量发展会员,继续壮大队伍。学会将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对新会员培训,建立会员归属感。对有潜力的会员委以重任,建立专题项目责任制,使之产生责任感。形成骨干选拔、骨干培训、骨干考核与奖励等一系列会员发展机制。扩大对外交流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发展壮大我们的队伍,形成人人争当卫生健康法治优秀建设者的良好氛围。

    万红慧会长表示,学会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厅、省法学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公共卫生法治研究,积极推动公共卫生法治建设,为依法抗疫建言献策,为国家卫生法治发展作出贡献,为人民生命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持。学会将针对卫生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门团队集中攻关,探索参与并引领国际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有效路径,力争为世界大流行病条约的制定贡献力量,并推动社会服务优化升级。号召全体会员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将学会发展好,将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打造成培养高素质卫生法治人才的重要平台,为湖北省卫生法治建设而奋斗。

    姜健局长对大会的顺利召开和选举产生的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表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之年,在党和国家发展历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同时,即将进入2022年,在这样重要的历史交汇时期,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成立了,希望学会开好头、起好步,迈出关键的第一步,也是极其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引领意义的第一步。他对学会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也是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的根本方向,这事关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我们要记于心践于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近代以来18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100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因此学会成立以后,按照规定,在收到法人登记证书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学会的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和学会自治有机统一起来,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要及时的推进,学会党组织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会中的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基本职责,有效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和学会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学会建设成为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力量。

    二是树立大局观念,引领繁荣卫生健康法学发展。学会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卫生健康法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带领学界同行,为服务卫生健康法学发展奉献力量。要以学术交流为引领,汇聚卫生健康法学创新资源要素,繁荣学术思想,推动形成重大科学研究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提出了“四个面向”的要求,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指明了方向。所以,学会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发挥学术交流的平台作用,在多出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要以专家资源为依托,围绕国家社会科学事业卫生健康法治发展,打造卫生健康法学领域的高端智库,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要以人文传承为保障,加强科学本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规范行业发展,携手学界同行,不忘初心回归科学本质,守护卫生健康法学共同的精神家园。要以科学普及为动力,整合卫生健康法学科普资源,让卫生健康法学知识更多更好的惠及人民群众,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三是推动完善内部治理,切实抓好风险防控。社会组织的风险多是因为内部治理不善、自制能力不足、自律意识不强、不按章程办事而产生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廉政风险等。要有效化解这些风险,关键在于推动学会完善内部治理,要不断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发挥好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内部治理机构的职责,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动态运行机制作用,围绕人财物事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深耕所在专业和领域,着力打造既符合专业发展又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品牌,不断提升学会的服务能力,逐步建立使命清晰、政社分开、依法自治、运行高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推动实现学会的高质量发展,使学会努力成为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行业认可的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邹亚琴 张晓衡)

    万红慧书记当选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首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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