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版 | English | Francaise
  •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2012年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523 时间:2016-05-09
    A+ A-  

    【2016KJC0030】

    各项目负责人:

        接武汉大学通知,依据教育部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含2011年度延期结题课题)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载《2012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模板》(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项目清单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 , dat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5M,否则无法上传到系统。)交科教处。学术委员会意见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填写(即学校意见栏)。

        2、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交科教处,科教处交科发院项目处集中加盖武汉大学公章。 

        3、科发院管理人员在教育部系统里上传dat版的《工作总结》,同时将纸质版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4、具体填写要求和填写方法见教育部通知(附件2)。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以上的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请课题负责人写好延期结题申请,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后交科教处,科教处交科发院项目处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集中上报教育部。

        7、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7点,请务必在此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财务审计公章、电子版dat版发到邮箱:renminkjc@163.com)。

                                                                  

    科教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1:2012年博士点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上报2012年博士点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