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为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及成果产出持续性发展,培育孵化更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医院组织开展2018年度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引导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
我院在职职工,尚未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重点项目
我院在职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二、考核目标
(一)一般项目
发表2篇SCI论文,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二)重点项目
发表4篇SCI论文或至少1篇SCI影响因子大于10,获批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项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结题当年的绩效考核,达不到考核目标的项目需追回资助经费的40%。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1. 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1月15日,逾期不候。
2.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2018.01-2019.12),一般项目拟资助80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拟资助1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3. 申请者请填写提交《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引导基金申请书》(附件),由医院组织统一评审后,择优进行资助。
4. 材料提交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至科教处。电子版发至科教处邮箱renminkjc@163.com。
联系电话:86346 联系人:程丽薇
附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引导基金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