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KJC0018】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终稿递交注意事项如下,请各位项目申请人递交终稿时注意:
1.在线及纸质版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3月6日17:00。
2.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注意:除封面和签字页外每页都有版本号)。
3.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需要一式3份,胶装,A4纸双面复(打)印,签字页朝外装订作为封底。
4.“附注说明”填写应注意以下项目类型的要求,选择不准确或未作选择的项目基金委将不予受理。①面上项目:有关新的疾病动物模型的创建的项目应填写“疾病动物模型建立”,有关人体各系统罕见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基础研究的项目应填写“罕见病(例)发病机制和防治研究”;其余的选择“常规面上项目”。②重点项目:应写明项目申请所属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③重大项目:附注说明选择重大项目名称。④重大研究计划:应选择重大研究计划名称。
5.附件材料包括: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代表作全文,有关的证明材料、两名专家推荐信(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需要)、导师同意函(在职博士生需要)、承诺函(博士后需要)、伦理同意上报函(收集人体组织或标本需要)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至少要有1份申请书中装订的是原件。
6.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必须本人签名,所签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
7.合作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填写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合作协议。在签字盖章页“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参与单位法人公章(红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科技处公章无效)。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8.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有本人签字或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9.填写《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申请人本人签名,夹入申请书。
科教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