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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344 时间: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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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KJC00029

    各处、科室:

        接武汉大学通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4/t20160407_125054.htm,主要涉及(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请各处、科室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科的相应优势力量,主动牵头,结合医院、学校学科优势和团队优势、重点基地,积极申报。

        同时,特别提醒!请务必注意《通知》中对于申报时间和申报途径的要求:

        此次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参考往年推荐规模,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会议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从接到通知日到正式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2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武汉大学通知的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8:00至5月6日17:00。请各学科有意向申报人员积极准备并提前将信息报给科教处,科教处向武汉大学科发院申请创建项目并授权项目申报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科教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