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给患者提供便捷就医途径,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省人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诊疗(鄂卫函[2020]9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开通互联网医院线上处方流转及药品配送相关服务。现拟将采用院内商务洽谈的方式遴选药品配送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指示,国家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落实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等服务”、“鼓励落实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经过前期积极准备和探索,目前已具备线上视频问诊、图文问诊、音频问诊、在线支付、患者随访、名医直播、慢病监测、健康管理、人工智能等全方位一体化的互联网医疗诊疗功能。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互联网医院开通的免费线上问诊咨询深受患者的欢迎,为了更好的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响应国家政府号召,避免疫情期间人群聚集交叉感染,我院互联网医院将开通线上处方流转及药品配送相关服务,构建全流程化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对当下的疫情防控和慢病患者居家健康管理有着重要积极意义。
2.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3.项目编号:YJCG-2020-F001
4.服务期:1年
5.选择成交供应商家数量: 2 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配送互联网医院所需药品的经营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须为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
3.供应商须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供应商能够按照医院需求保质保量提供配送服务,根据医院药品经营目录,确保其所配送药品供货率在90%以上。
5.供应商须具备对互联网医院配送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将货物配送到位。
6.GSP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商务洽谈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
(1)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rm_zbb@163.com,通过审核后,采招中心统一发送洽谈文件。
(2)供应商按《报名资料一览表》内容提供资料:附件1
(3)互联网医院药品目录标准:附件2
2.获取时间:2020年 3 月 4 日 - 2020年 3 月 6日
四、商务洽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8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701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诚
联系方式:027-88041911-85226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