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学教育中心”是面向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住培生、专科医师等学员的集中技能培训、自主训练、能力评估和教学研究于一体的教学中心,针对该中心的仪器设备、模型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中心仪器设备及模型均为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管理的国家财产,由中心进行统一协调使用,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二、中心设备及模型首先保证校内教学计划的实施,每学期各部门根据培养方案提前上报教学与考核计划,经教学办公室或专家委员会认可方可实施,如属计划外的教学安排必须提前至少两周提交申请,经中心审核后方可进行。
三、中心仪器设备及模型由中心专职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仪器的运行状况,并做好使用记录,定期向领导汇报仪器的使用情况,若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和维修。
四、必须规范操作流程及合理使用设备及模型,如发现使用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指出仍不改正时,责任人有权中止其使用仪器。由于使用人员擅离职守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模型损坏,按损坏程度,作出相应的赔偿,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做相应的处理。
五、严禁使用过程中随意拆卸仪器设备模型,禁止自行拷贝和随意发布中心信息。
六、中心设备及模型(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高级综合模拟人)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外借。
七、教学与考核过程中如需新模型及耗材均由中心统一购置,需从各相关部门教学经费开支,提前至少二周报预算及需求,并配合完成后续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