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引导我院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5+3、八年制本科生专业学习,加强学生的创新、创造与科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武大党字〔2012〕18号)、《第一临床学院本科生学习导师工作实施方案》,现继续面向全院遴选若干名优秀青年教师担任2021级五年制、5+3、八年制本科生学习导师。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习导师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医学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有较强的临床、科研能力,了解所从事的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
3. 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
4. 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临床、教学、科研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 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担任过学科教学秘书或本科生理论授课老师;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3)科研能力突出,目前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已完整担任过一届学习导师,且指导学生在学期间有科研产出。
二、学习导师工作职责
1. 在所指导本科生的班级导师的支持和协调下,指导本科生相关开展相关科研或实践活动。
2. 适应个性化教育的需要,因人施教,指导本科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与思维方法,更好的完成本科学习,同时注重心理健康疏导及就业指导。
3. 积极地指导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工作的申报,积极指导本科生开展临床技能训练或参与比赛活动,同时培养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4. 指导本科生开展相关活动或工作时,应以保障本科生正常的上课学习时间为前提。
三、学习导师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请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教师,填写《第一临床学院本科生学习导师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8月25日(周五)前,将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交至教学办公室(教学楼一楼112室,何晓琴),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02426422@qq.com。
2. 资格审核:教学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和教学指导能力进行资格审核,评审合格名单在院内予以公示。
3. 师生互选:(1)学生填报意向学习导师:教学办公室统一制作候选学习导师的宣传材料,供本科生了解和选择填报意向学习导师。(2)学习导师确定指导学生:教学办公室将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反馈学习导师,由学习导师遴选确定本人指导学生名单(不超过6人)。如第一轮未确定互选的学习导师或本科生,将进行第二轮调剂;若第二轮调剂仍未确定互选,则视为空招。
4. 名额限制:原则上每名学习导师所指导的同一届本科生不得超过6人。
四、学习导师的资格认定
1. 学习导师经遴选后,由学院颁发正式聘用证书,聘期二年。
2. 学习导师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经过中期考核及任期合格后,按20学时/学期予以教学工作量核算。
3. 学习导师所指导的本科生发表的论文,学习导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的,可认定为学习导师发表的文章。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教学办公室 何晓琴、卢章洪
电话:027-88041911转81298(内线电话:81298)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一楼112办公室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