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课程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及全面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为目标,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启动了2024年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以下简称“质量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由医学部统筹临床医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其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质量项目申报要求详见《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子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子项目。子项目负责人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目前未承担质量项目;
2. 2022年已承担质量项目但经教学单位核查可以按期结题。
二、子项目选题
1. 新时期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
2. 国家急需领域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
3. 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改革研究项目
4. 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 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6. MOOC课程建设项目(中文、英文)
7. 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8. 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
9.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
10.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
11. 大类平台课程建设项目
12. 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
13. 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
14. 自由选题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教师应根据《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将《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 《武汉大学本科教育质量建设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正反打印1份),电子版发至1002426422@qq.com,纸质版交教学楼一楼112办公室。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5项上报医学部。
四、项目管理
学院按学校和医学部要求严格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将对质量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暂缓通过的项目,将暂停经费支持;取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并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单位的责任,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研究立项申请,且影响相关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结果。
五、学院联系人
联系人:何晓琴
电话:88041911-81298
邮箱:1002426422@qq.com
地点: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112办公室
附件: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