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助教制度在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提升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与综合素质,共同推进“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实行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的办法》、《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授课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21〕2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临床医学专业课程遴选助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青年教师或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性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同等条件下,有助教经历、相关教学经验或学生学术社团工作经验的申请者可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参加培训。参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助教培训。
2.协助备课。助教应协助任课教师完善教学大纲、收集教学资料和文献、优化课件制作、参与教学设计等工作。
3.课前准备。助教在上课前提前抵达教学地点,做好教学设备的调试或实验器材的准备及其它课前准备工作。
4.听课和课堂教学辅助工作。助教应根据主讲教师要求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考勤记录,观察教学动态,并协助任课教师处理有关教学事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随堂听课,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5.讨论课组织。助教应按任课教师要求设置讨论主题,布置讨论任务,指导学生做好讨论准备,协助开展课堂讨论。
6.教学信息反馈。助教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协助任课教师为学生解疑释惑,提供学习和研究指导,主动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7.作业批改和考试组织。助教应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收发并协助批改作业,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反馈。协助组织课程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协助评阅试卷,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要求。
8.完成主讲教师及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安排的其它教学辅助工作。
四、岗位管理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管理
通过选拔的教师,需在学年度内严格按照教研室/课程组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培训。
(二)助教劳酬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25元/小时,博士研究生30元/小时,青年教师50元/小时。
根据各课程助教岗位职责不同,不同课程助教岗位工作时间计算方式不同。
(三)助教考核
1、青年教师助教考核
(1)助教期间,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将安排新教师进行“微格教学”演练, 并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能力评估。
(2)助教结束后,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综合指导教师、教研室、督导专家、学生评教意见,给出助教是否合格的结论。
(3)助教合格后,可进入试讲考核期。未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视为助教不合格,需继续担任助教,直至合格。
2、研究生助教考核
(1)自我评价。学期结束后,助教应提交个人工作报告或工作心得进行自我考评。
(2)学生评价。学生对助教该学期内的工作情况打分评价。
(3)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根据助教的课堂出勤率,课堂组织与掌控能力,讨论引导能力,材料查找、挑选与整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学院综合三方评价,根据助教的工作量和完成度对助教的工作进行总评。
五、申请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2024年2月21日前,助教申请者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后,文件按“姓名+本科生助教课程”命名提交至链接(https://www.wjx.top/vm/es1KzB5.aspx),每人只可填报一个课程,填报多个课程无效。
第二阶段学院审核: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1日。学院审核助教报名资格,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调整助教岗位数及人数。
第三阶段学院助教培训:2024年2月22日(周四)16:00,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
原则上通过培训并已上岗的助教,中途不得退出。如确实有不可抗力需要退出助教者,需指导老师签字、教研室/课程组签字后交给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审批。本通知由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
联系人:何晓琴 88041911-88885
地点: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113办公室
附件: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