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助教制度在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提升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与综合素质,共同推进“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实行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的办法》、《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关于本科课程授课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院拟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遴选助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青年教师或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性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同等条件下,有助教经历、相关教学经验或学生学术社团工作经验的申请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1.参加培训。参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助教培训。
2.协助备课。协助任课教师完善教学大纲、收集教学资料和文献、优化课件制作、参与教学设计等工作。
3.课前准备。在上课前提前30分钟抵达教学地点,做好教学设备的调试或实验器材的准备及其它课前准备工作。
4.听课和课堂教学辅助工作。根据主讲教师要求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考勤记录,观察教学动态,并协助任课教师处理有关教学事务。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随堂听课,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5.讨论课组织。按任课教师要求设置讨论主题,布置讨论任务,指导学生做好讨论准备,协助开展课堂讨论。
6.教学信息反馈。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协助任课教师为学生解疑释惑,提供学习和研究指导,主动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7.作业批改和考试组织。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收发并协助批改作业,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反馈;协助组织课程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协助评阅试卷,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要求。
8.完成主讲教师及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安排的其它教学辅助工作。
四、劳酬与考核
(一)助教劳酬标准
硕士研究生25元/小时,博士研究生30元/小时,青年教师50元/小时。应结合各课程助教岗位职责计算岗位工作时间。
(二)助教考核
1.青年教师助教考核
(1)助教工作期间,学院安排新教师进行“微格教学”演练, 并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能力评估。
(2)助教工作结束后,学院综合指导教师、教研室、督导专家、学生评教意见,给出助教是否合格的结论。
(3)助教工作考核合格,若为本科课程授课资格准入选拔师资,可进入试讲考核期。
未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视为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需继续担任助教,直至合格。
2. 研究生助教考核
(1)自我评价。学期结束后,助教提交个人自评工作报告或工作心得。
(2)学生评价。学生对助教该学期内的工作情况打分评价。
(3)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根据助教的课堂出勤率,课堂组织与掌控能力,讨论引导能力,材料查找、挑选与整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学院综合三方评价,根据助教的工作量和完成度进行总评。
五、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者填写《第一临床学院本科课程助教申请表》(附件2),交相关教研室/课程组教学秘书,所在科室、教研室/课程组审核签字后,于9月9日前将签字后的PDF扫描件以“姓名+本科生课程助教”命名提交至链接:https://www.wjx.top/vm/Q0QIhl2.aspx。
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助教培训(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联系人:何晓琴 88041911-88885
地点: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113办公室
六、其他
原则上,通过培训并已上岗的助教,中途不得退出。如确实有不可抗力需要退出者,需任课老师签字、教研室/课程组签字后交学院审批。
本通知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第一临床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课程助教招聘岗位
附件2:第一临床学院本科课程助教申请表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