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发表的论文署名方式应符合“学生投稿、发表论文署名等相关规定”,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文章必须为论著。
(2) 申报者为参评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除按照姓氏为序者外,原则上为第一署名人或排名第一的研究生,或为通讯作者的研究生,通讯作者需要排序第一)。
SCI期刊论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影响因子<20的论文,共一排前二可用;影响因子≥20分的论文,共一排前三位均可使用。一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人申请奖学金,其他共一作者需提供“本人放弃使用该论文申请奖学金”的声明。
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期刊论文不可用于申请奖学金。
(3) 国内期刊: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科研处印发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和武汉大学教务部印发的《国内主要医学教育期刊杂志》所收录的期刊为准。
(4) 已见刊的SCI期刊论文均须凭武汉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升级分区和发表当时的影响因子,若检索报告上出版时间只有年份,未明确标注月份,需要进一步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卷、页码来证明文章已经在9月之前出版)参评,否则不计分。
(5)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6) 专辑、增刊等均不计分,但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 研究生参评的论著、参编参译专著应与医学专业相关,否则不计分。
(8) SCI论文类型和出版时间的判定以武汉大学图书馆开具的中科院升级版检索报告(仅认可被SCI-E收录的检索报告)、论文卷期页为准。若出现检索报告中文献类型、出版时间与文章实际出现不完全符合等疑议时,将请三位专家会同审议讨论确定。
(9) 对于部分已经在当年9月1日之前publish,但因WOS收录存在延迟暂无法开出检索报告的SCI论文,不能用于本年度的评奖评优,可顺延到下一学年使用。此类论文需要携SCI原文至教学办公室王晟老师处备案。
(10) 参评的论文须已在研究生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不计分。
论文加分规则如下:
级别 | 高水平学术期刊 | 统计源期刊 | |||||
SCI一区TOP | SCI一区 | SCI二区 | SCI三区 | SCI四区 | 中华 | 10 | |
得分 | 100+IF*15 | 80+IF*10 | 50+IF*5 | 15+IF*2 | 10+IF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