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生计划
招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18年招生总规模的50%(94人)。
进入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可招收直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4.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1. “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9月22日起,考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可通过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建议在9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请。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 学院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的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获得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面试安排
1. 现场面试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9:30-12:00
2. 现场面试地点:第一临床学院学术活动中心七楼会议室
3. 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加入“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推免生”QQ群:224094591
4. 外地考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面试,可采取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考核要求及评分
考核包括学术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
1. 学术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满分100分。
2. 面试
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小组记录员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满分100分。
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利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出题)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系统知识掌握情况、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3.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百分制)=学术背景评估×50%+面试×50%
七、录取
1. 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公示结果
接收推免生的结果将于10月10日公示10个工作日,届时请考生登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027-88041919-87588或88884)。
公示结果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批。
3. 录取
①公示无异议后,由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统一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②考生应面试后24小时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复试后24小时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③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在人民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导师的确定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研究方向所对应的导师,待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后,采用双向选择,由复试小组按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导师。
九、推免生奖励
1.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奖励等级,报研究生院审批。
3. 第一临床学院奖励
在大学给予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基础上,学院对录取的高水平大学(不包括所属三本学院)推免生给予以下奖励:
① 推免生奖励金: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② 报销参加复试的单程交通费。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