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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4208 时间: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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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大研函【2017】11号《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选拔质量,注重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综合评价。

    注重综合考核录取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强化招生单位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强化信息公开,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唐其柱  万红慧

    成员:董卫国  沈吟 杨劲

    秘书:周清泉

    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学校及学院招生政策精神,积极组织优质生源;制定我院招生工作细则、合理分配招生指标、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完成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及公示工作,并对公示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内、外科按三级学科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科室主任为综合考核小组组长;余按二级学科组成考核小组,教研室主任为综合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责:具体完成对考生个人情况汇报的评价、英语口语听力评分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综合考核小组长签名。

    二、招生指标及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招生指标:46人(含硕博连读)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般计划:65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64分。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并根据成绩核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成绩总分 = 学习成绩×10% + 硕士学位论文×20% + 发表的论文×10% + 科研计划×30% + 研究方向×30%,计算出初试成绩,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排序,按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面试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于4月21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官网(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4月 25 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88041919转88884;邮箱:yanjiusheng88455@126.com)提出。

    四、综合考核现场确认

    (一)学校资格审查

    1. 参加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2. 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6日上午8:30-10:00,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 流程:验证 → 交验《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

    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

    4. 要求:

    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学院资格审查

    1. 参加人员: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2. 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11:00,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阅览室

    3. 要求:

    持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

    4. 工作人员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无误后,每位考生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领取“综合考核报到单”,考生凭“综合考核报到单”及身份证按要求到专业进行综合考核。

    5.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6.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生单位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体检

    考生请在4月25日下午前往武汉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前往,领取体检表格并完成体检,无需空腹。(体检具体地点群内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面试

    (一)时间:4月26—28日

    地点:学院资格审查时详见通知。

    (二)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学院考核专家组设置体现临床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对考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①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可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别考核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②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测试过程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4.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调剂

    (一)院系间调剂

    生源不足的院系调剂应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综合水平成绩须同时达到调入、调出单位合格线(即:“双上线”),不允许线下调剂。

    (二)院系内调剂

    院系内导师或专业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院系内调剂,调剂后的合格线上生源一般不超过专业或导师指标的200%。

    (三)按照国家政策,不接收外校调剂。

    凡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见附件1),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未达到学院划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待物价部门核准后公布。

    博士生奖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校研工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另行公布。

    八、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5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查询,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5月16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联系方式及邮箱:68754126、68754920       wdyzjc@whu.edu.cn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yanjiusheng88455@126.com

    九、补充说明

    拟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