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 生数 |
推免 接收数 |
上线数 (含夏令营) |
复试 比例 |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临床医学 |
学术 学位 |
50 |
50 |
180 |
— |
300 |
79 |
5 |
43 |
200-44-4:181=1:1.2 |
专业 学位 |
50 |
50 |
190 |
— |
320 |
110 |
34 |
132 |
||
药学 |
学术 学位 |
60 |
60 |
90 |
80 |
300 |
5 |
2 |
3 |
|
护理学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60 |
55 |
180 |
— |
305 |
3 |
3 |
1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60 |
55 |
180 |
— |
305 |
3(非全日制) |
— |
2 |
||
合计 |
— |
— |
— |
— |
— |
— |
200 |
44 |
181 |
注: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安排
(一) 时间、地点
1. 报到
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教学区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考生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0日下午2:30—4:30
地点:教学区教学楼
各复试小组自主命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监考及阅卷工作。
3. 面试
时间:3月21日—3月24日
地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拥有全程录音录像功能的会议室完成(报到时详见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报到单”,考生凭“复试报到单”按要求到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三)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及评分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与综合面试两个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治学态度、实际动手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由复试小组秘书详细记录综合面试经过,复试小组给出详细评语并评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进行综合面试时,复试小组应充分结合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特点与要求,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 评分: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核算
在初、复试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占10%,综合面试占20%)。初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英语听力口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20%。初复试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
(三)双向选择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由复试小组根据招生指标由高到低选择考生,确定导师,完成双向选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 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各方面,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形式: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和学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考核方式
1. 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时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3. 函调的考生现时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五、调剂复试
在符合武汉大学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院实际生源情况,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及我院分数线的考生可调剂。
(一)接收校内调剂
1. 校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2.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学科专业相近或招生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接收校外调剂
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中择优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20%),调剂生初试成绩需要达到国家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生须经复试小组的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笔试科目,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
六、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录取
录取原则上参照“武大研字〔2012〕40号”文件执行;和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完成资格审查及体检;须与其他过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小组的复试,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其录取工作。
七、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自主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初录结果公示
初录名单将4月3日左右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
查询,公示期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4月13日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yanjiusheng88455@126.com
复试学生请加QQ群: 304848892 (实名验证)
附:复试名单/UploaduserFiles/files/20170306163023277.docx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