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科研处2013年11月29日下发的《关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发表论文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学生投稿、发表论文署名的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坚决抵制和反对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其它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术道德。
2. 学生完成论文,须请导师审改后,方可到我院科研处开具介绍信,避免一稿多投。
二、署名要求
1. 在中文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科”,如: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在SCI等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按上述原则倒序排列组成,如:Dept of Cardiology, Renmi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60, Hubei Province, P. R .C。
2. 发表论文署名排序为:学生(第一作者)、导师(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中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时,署名顺序为:我院导师、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通讯作者);在SCI等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时,署名顺序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我院导师(通讯作者)。
3. 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的论文方可作为有效论文,在第一署名单位后面说明现在工作单位为外单位的,不能作为有效论文。
4. 学生毕业后,如果利用他院资源继续从事导师的课题研究,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且在论文发表时署名原则同上。
三、论文类型要求
1. 在我院指定的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著”或“综述”这两种论文类型,均可在科研处报销版面费。
2. 发表的“论著”(应含中英文摘要、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几个部分)可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论文,“综述”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资格论文。
3. 版面在4个页面以上的论文方为有效论文。
四、投稿登记与报销流程
1. 完整填写《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审核申请表》(附件1),请实验数据审核人和导师审核签字后,到科研处(学术活动中心614室)开具介绍信。
2. 向医院指定的统计源期刊上投寄论文,经过编辑部审稿、录用、修改、校对后发表见刊。
3. 完整填写《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论文报销登记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到whdxrmyykjc@126.com
4. 持杂志原件、复印件导师签字的版面费发票于每周二下午到研究生办公室(学术活动中心403室)登记、负责人签字,到科研处、计财处(学术活动中心411室)办理报销手续。
5. SCI类论文需持武汉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每周二下午到研究生办公室登记。SCI类论文不报销版面费,可从导师课题经费支出,由医院于年终统一发放奖励。
五、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攻读学位的所有类型本科生和研究生。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