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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临床学院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前科研进修管理办法
    发布:研究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1014 时间: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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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关于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7】20号、《武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03]43号、《武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03]4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在职研究生的管理,提高在职研究生科研、临床能力,确保培养质量,现规定,在职申请学位人员需来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进修,具体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已取得攻读学位资格的各类人员。

          工程硕士:国家GCT考试合格,且通过学院复试并录取。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在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通过全国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通过武汉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认定。

          二、进修学习的时间及形式

         1.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修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修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研究生导师应根据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类型,针对性地合理安排进修内容,在进修过程中着重培养其科研思维、学术创新、论文撰写等各方面能力,取得申请学位需要的科研成果。

         三、进修期间的住宿安排与相关费用

        1.住宿安排:已办理进修手续者,可申请入住进修生公寓。

        2.相关费用标准:

         住宿费:350-450元/月

          进修费:经研究生办公室核实为我院攻读学位人员,可免收进修费。

          四、资质审核与报到

        1.资质审核

        申请学位人员来院进修前,须填写申请表,由选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送我院进修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来院报到。

        2.报到

          已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应在申请进修的时限内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进修学习,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学习计划。

        3. 在学期间行为规范及要求

          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服从导师和科室或实验室的工作安排。

          违规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督查

        1. 研究生导师须加强对前来进修的在职研究生的督促检查,安排定期科研进展报告与交流指导。

        2. 进修生、研究生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学习督查,及时改进教学工作。

        3. 在职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进修结业材料参加审核。

    在职学位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