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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第一临床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党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7685 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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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学院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优化供给,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考核科学性和公平性,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综合评价。推进规范建设,强化招生单位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唐其柱  万红慧

    成员:王卫星  董卫国  杨芒  杨劲

    秘书:周清泉

    职责: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内、外科按三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科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余按二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教研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责:具体完成对考生个人情况汇报的评价、英语口语听力评分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复试小组长签名。

    二、招生指标及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招生指标:普通计划69人(含硕博连读),少骨计划2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般计划:60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55分。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并根据成绩核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成绩 = 学习成绩*10% + 硕士学位论文*20% + 发表的论文*10% + 科研计划*30% +研究方向*30%,计算出初试成绩,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排序,按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面试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于4月29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官网(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5月5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88041919转88884;邮箱:yanjiusheng88455@126.com)提出。

    五、综合考核现场确认

    (一)学校资格审查

    1. 参加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2. 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1:00,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 流程:验证 → 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

    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学院资格审查

    1. 参加人员: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2. 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阅览室

    3. 要求:

    持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

    4. 工作人员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无误后,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报到单”,考生凭“复试报到单”及身份证按要求到专业进行复试。

    5.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6.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生单位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体检

    考生请在5月7-9日前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考生需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前往,领取体检表格并完成体检,无需空腹。

    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综合考核面试

    (一)时间:5月7—9日

    地点:学院资格审查时详见通知。

    (二)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学院考核专家组设置体现临床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对考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①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可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别考核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②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测试过程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4.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学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三)体检

    考生在复试期间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筹考虑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院内调剂
        在学院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院内调剂,调剂后的候选人不超过专业计划的200%。 
        考生调剂申请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上报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
    (三)校内调剂
         在院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可接收校内调剂,调剂应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综合水平成绩须达到我院合格线。
         学院将在4月22日前公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和咨询联系方式等信息(若未公布,则表示生源充足,不需接收校内调剂),接收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打印《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经我院及调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所有调剂考生需参加我院综合考核,若录取须占用我院招生计划。
    (五)经校内调剂仍生源不足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停止考核录取,或通过调整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学校最低控制合格线)、接受校内外未报名生源调剂,并提出具体要求及方案,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八、录取及学费、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三)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九、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13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查询,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5月2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联系方式及邮箱:68754126、68754920       wdyzjc@whu.edu.cn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yanjiusheng88455@126.com

    十、补充说明

    拟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有候选资格的学生名单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