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第一临床学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第一临床学院2016级五年制、5+3、八年制,2017级五年制、5+3,2018级五年制、5+3、八年制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测评依据
《第一临床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0年版本)》
三、测评程序
1.学生自评
按照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下载《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2020年版本)》,进行自评。
2.测评小组复评
成立由学生干部、党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和年级评审小组;参评学生完成个人自评,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材料;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年级评审小组复评并提交评审结果和评审材料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
3.学院复核、公示
辅导员审核并在年级内部公示综合排名结果,并处理公示意见。
四、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依据。
2.提交材料包括:
(1)参评学生的《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2020年版本)》,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2)各评审小组评审记录。
3.监督电话:88041911-88454,邮箱2985387074@qq.com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