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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8179 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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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及《第一临床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实施细则》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万红慧、王高华

    常务副组长:刘忠纯

    副组长:林军、余锂镭

    成员: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分党委书记

    秘书:周清泉

    职责: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内、外科按三级学科,其余学科按二级学科组成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学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责:具体完成对考生个人情况汇报的评价、英语口语听力评分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录取”、“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复试小组长签名。

    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综合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招生指标及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一)招生指标:普通全日制计划71人(含硕博连读)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考生的外语水平由报考专业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合格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4.能够证明考生外语综合水平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QQ群发布的问卷星中填写并上传支撑材料(QQ群号:2022武大一临博士招生782648966)。未按时上传支持材料者,视为外国语考核不合格,不能参与候选人选拔。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做出评价结论,其中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占总评分40%。按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推荐综合考核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候选人名单于5月7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官网(www.rmhospital.com)查询。

    四、线上资格审查

    (一)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二)时间及形式:5月7-8日,通过远程网络提交资料的方式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基本要求,还须为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最晚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诚信承诺:考生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参加综合考核过程的诚信。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须留存备查。入学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时间:5月11—12日

    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平台:QQ视频、腾讯会议,考生端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学院考核专家组针对远程网络方式,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精心涉及综合考核内容,设置体现临床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确保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要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①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可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别考核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②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测试过程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4.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科目,由各复试小组制定。

    (三)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

    统筹考虑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调剂原则及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公告。

    七、录取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三)学费及奖学金

    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20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查询,公示时间10天,若有异议请于5月3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九、补充说明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