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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教学办公室 阅读次数:1302 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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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原则

    为贯彻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生计划

    招收推免生计划122人左右(含长学制5+3共77人),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在官网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同时优先考虑本科专业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靠前的高校毕业考生。

    4.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

    1.“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本年度推免接收工作于9月28日开始,推免生可通过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以武汉大学实际接收进度为准,额满即止,建议尽早填报)。夏令营优秀营员请在9月28日上午9点前完成网上申请。

    2.学院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志愿的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通知录取

    ①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统一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②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③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接收待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1. 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申报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告知考生。为方便考生,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

    2. 咨询考生请加入“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推免生”QQ群:908752219

    六、复试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包括学术背景评估和综合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学术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满分100分。

    2. 综合考核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考核。

    心理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专业英语:主要考查考生利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系统知识掌握情况、实际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培养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3.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百分制)=学术背景评估×50%+综合考核×50%

    七、录取

    1. 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8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前向教学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027-88041919-88884)。

    八、导师的确定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研究方向所对应的导师,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采用双向选择,由复试小组按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导师。

    九、奖助学金

    1.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通知公告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