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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文明单位奖状

    2015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本次大会上,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

    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创建工作的国内最高荣誉,是具有标杆性、示范性的称号,其创建成功对于医院的发展、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人民医院在连续6届获评“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湖北省文明办正式推选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人民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鞭策人民医院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文明建设工作的动力。